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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色家园幼儿园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发布人:杨琪  发布时间:2019/9/9 10:09:45

                    南京金色家园幼儿园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在幼儿园中依靠教职工办好幼儿园,实现民主决策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幼儿园要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幼儿园改革发展、稳定,推进幼儿素质教育的水平提高。根据上级关于校务公开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南京市爱达幼儿园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二条 校务公开工作,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园长室统一领导,前勤、部门共同推进的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幼儿园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第三条 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支持幼儿园工作改革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教职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促进我园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 校务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校务公开遵守的原则除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幼儿园、法人代表合法权益的关系,避免出现随意性和偏激。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可靠、准确可信。

2.坚持一贯性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坚持经常抓,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3.全面规范的原则:校务公开在内容上做到全面、完整,程序上做到规范操作。正确处理好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和建立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的关系。使校务公开制度逐步成为幼儿园的一项规范管理制度。

4.方便群众的原则:校务公开的目的是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在内容、方法和程序上要方便教职工,做到简便易行。

5. 突出重点的原则: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教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有关幼儿园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校务公开的内容与操作程序

第五条 幼儿园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幼儿园校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幼儿园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1)幼儿园发展规划、学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阶段性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幼儿园改革措施及方案。(2)财务经费的使用、建设项目的预算和决算、大件物资采购、投资项目。(3)申报先进人物事迹、考核评定工作、晋级评审工作、奖励和处罚、技术职称评聘。(4)人事工作、接纳招聘教师、幼儿园现有资源的使用情况。(5)教工福利的分配、教工福利费的使用、教职工交纳“四金”的情况。(6) 青年干部培养和选拔。

2.幼儿园主要领导干部廉洁制度:

(1)幼儿园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

(2)年度计划工作执行情况。

(3)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

(4)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5)社会、家长、教师的信息反馈。

3.面向社会监督制度:

(1)幼儿园办学情况、行风建设情况、幼儿园师德建设。

(2)每学期收费标准、每学期代办费使用结算情况。

(3)幼儿在校用餐菜单、幼儿午餐费使用结算。

(4)幼儿参加课外活动费用使用情况。

(5)幼儿在校的作息时间。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操作程序

(一)行政管理方面

1.由园长组织人员草拟,经过幼儿园园务会上讨论、补充,再召集全体教职工认真讨论,听取意见和建议,最后表决通过并执行。

2.幼儿园工作总结、整改工作汇报先由各部门作出情况汇报,再由园长组织人员进行汇总后公布。

3.幼儿园定期召开幼儿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会议,针对社会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和承诺,并将承诺的内容、办理过程、期限和结果在校内公开。

(二)人事管理方面

4、教职工评优: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由有申报资格的教师提出申请,然后由学科组或年级组根据名额提出推荐名单。幼儿园行政会议确定初选名单后,教职工评选产生有关人员,将评定程序、教职工工作实绩、幼儿园行政会议意见和最终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将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予以公布。

5、教师职称评聘: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然后由教师个人申报、述职,再由幼儿园职称评聘委员会初评、复评,复评结果予以公布,征求全体教师意见,最后由校行政会议评定、上报。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职务岗位职数、评聘程序、教职工任职资格与实绩、评聘结果予以公布。

6、幼儿园年度考核:幼儿园下发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年度工作业绩情况及撰写述职报告,学科小组初审,幼儿园考核小组复审、核定。将全体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分数、按上级规定应进行民意测评的票数、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将考核情况与本人见面,并在幼儿园范围内予以公布。

7、幼儿园对教师奖惩:先由年级组或各科室将拟受奖惩人员及情况上报,幼儿园行政会议讨论,再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奖惩范围和程度。将奖惩情况通报本人或在许可的情况下予以公布。

8、幼儿园人事调整:内部人事调整由园长提出方案,幼儿园行政会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按规定程序征求党支部和园务会意见,并报学区备案。将人事调动情况、党支部和园务会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公布。

9、幼儿园接受、安排借聘教师(包括临时工):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或园长根据幼儿园情况提出要求,校行政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10、幼儿园基建维修、重大设备购置及重要经济合同签订等事项,按照责任人审批权的范围向行政会议、教职员工大会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并将租赁合同文本、金额及用途在教师会上予以公布。

11、幼儿的学杂费、代管办费收取的金额由市教委制定相关项目、标准,幼儿园据此印发代收费明细单给每个幼儿,并按照公示制度,幼儿园将有关政策依据、收费费标准、支出项目、结算结果予以公开。

12、社会捐赠款和捐物,由捐赠人(或单位)在完全自愿、与入学挂钩无关的情况下捐赠,幼儿园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接收。将捐赠人(或单位)、捐赠金额(或物品名称、价值)、用途、支出情况、使用结果予以上报和公开。

13、幼儿园主要领导人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每学度由幼儿园领导个人向教职工大会报告自己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提出质询,有关领导向教职工作出解释说明。将借用公款情况、招待费用开支情况、公费出差情况、校车使用情况、通讯工具配备及费用报销情况予以公开。

(四)幼儿管理方面

14、按照上级规定及幼儿园实际制定招生计划、招生班额、新生名额、招生范围。将招生计划(包括班额、范围、所需资料)、幼儿录取情况、编班情况、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公布。社会如有疑问,可致电幼儿园查询。

15、幼儿奖惩情况,由班级教师提出拟受奖惩幼儿名单及幼儿表现情况,幼儿园审查,依据有关制度作出决定。将受奖惩幼儿情况,幼儿园意见及有关制度依据予以公开。

第四章 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七条 校务公开的形式是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前提。校务公开根据实际内容、根据校务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多种形式向行政会议、园务会、全体教工、社会公开。

基本形式:

(1)向园务会、行政会议公开形式:

1.园务会是校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按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园务会,将需要公开的有关内容作为园务会的议题,由行政负责人向园务会报告,提交园务会审议、讨论和决定。园务会或教工大会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听取建议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的职权。

2.建立校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属于校务公开内容的,每周安排一次由行政负责人在校务会上通报校务公开的事项。定期建立校务公开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向园务会代表或其他相关范围通报校务公开事项。凡有一定时效性的工作事项,及时组织通报。

3.园务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行使表决、通过或作出决定的权利。

4.幼儿园领导人根据教职工大会提出的意见或决议、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教职工报告改进的情况。

5.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向幼儿园和社会公开的形式:

1.在能方便职工和社会群众了解校务公开事项的幼儿园场所设立校务公开公告栏,把公告栏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形式,由幼儿园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公开有关事项。需要即时公开的内容按照要求事先或事后即时公开。

2.建立面向社会公开的制度,凡属于校务公开内容的,通过公告、通知、每学期一次的代办费结算清单书面清单等形式进行公开。

3.幼儿园设立园长热线电话,及时答复教职工与群众对各类校务问题的质询。

4.根据学校的现状,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重大利益的事项,采取阶段性、年度性公开;也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

第五章 校务公开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凡已有规定应予公开的行政事务,由幼儿园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开展日常性的工作。

第九条 校务公开的管理和监督包括以下内容:建立和调整幼儿园校务公开的组织结构。

第十条 校务公开公开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的职责是:(1)制定本校校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提交教职工大会通过;(2) 负责幼儿园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3)讨论决定无明文规定要公开的校务是否需要公开及,公开形式;(4)设立意见箱征集教职工意见,对教职工意见较大的事项作出处理和反馈;(6)向上级和园务会报告本校校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是:根据上级部门和幼儿园内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监督幼儿园校务公开工作,负责监督对幼儿园校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和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监督幼儿园校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合法程序。反映群众提出的问题,督促幼儿园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解决问题,组织群众对幼儿园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定期收集意见和证实,并及时向有关方面进行反映如实的情况。

第十二条 建立校务公开登记制度。幼儿园在各类会议上公开校务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并由记录入签名;幼儿园通过其它形式公开校务,也及时进行记录;有关资料予以妥善保存,及时存档,以备查验。校务公开情况的登记和档案保管,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负责。

南京市金色家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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